其他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点击数:
一、家庭共济账户
1.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可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至家庭共济账户,并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与近亲属为共济账户成员。家庭共济账户创建成功后,账户成员可自愿将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所填报的金额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所有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含本人)使用。
2.创建者的家庭成员参保地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均支持被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一个有效的家庭共济账户可以有8位家庭成员(含户主),二孩、三孩等均可加入家庭共济账户。共济账户成员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就医购药时,将自动按成员加入家庭共济账户的先后顺序使用其共济资金,其中创建者的共济资金最优先使用。
3.线上办理渠道: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或“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进入“服务”模块),依次点击“业务经办一家庭共济”。点击办理页面左下角的“管理家庭共济”,点击“共济账户划拨”,在【共济金额划拨】模块中输入需划拨的金额,点击保存即可。
二、其他未详尽医保待遇问题可前往医保服务站窗口了解。
1.工作地点:门诊一楼医保服务站(收费窗口旁)/7号楼103医保办
2.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咨询电话:0592-288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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