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指南

一、普通门诊、普通住院

(一)参保人待遇

1. 厦门市参保人,详见《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简明表》。

(二)医保结算

1.厦门市参保人:可使用医保电子码、医保移动支付或医保卡直接进行医保结算。

2.福建省内参保人:根据参保地政策,绝大部分省内参保人无需备案可直接在院内使用医保结算。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3.省外参保人: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院内直接使用医保结算。线上办理渠道如下: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2.支付宝APP“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号;3.“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4.“福建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三)医保结算查询

线上办理渠道: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闽政通APP(医保服务)、支付宝APP“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号、“福建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使用【医疗保险结算单打印】功能自助下载。

(四)儿童医保结算

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内的其他家庭成员,只要与儿童登记在同个户口本(即有户籍关系)或处于同一个医保家庭共济账户,即可通过“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与儿童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在儿童有就医购药需求时,为其代展“儿童医保码”。

二、门诊特殊病种

(一)首次办理

1.可至门诊总台、门诊医保服务站领取《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表》;

2.填写患者个人信息;

3.交由主治医师填写申请病种情况并签名;

4.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患者或代办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医保卡)至7号楼103医保办公室盖章;

5.提交相关材料向参保地申请办理。

(二)已认定门诊特殊病种

已向参保地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的省内及省外患者,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师认定的特殊病种名称,由医师在系统勾选后再进行门诊特殊病种医保结算。

三、生育津贴

1. 本市参保职工无需办理任何产前登记或其他申报手续,在厦门市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符合生育津贴“一趟不用跑”申领条件的,将会收到来自“厦门医保”的短信提醒,宝妈接收到提醒后,线上核对并填写个人银行账号,即可等待生育津贴发放。

2. 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不享受生育津贴。

3. 厦门市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的,其未就业配偶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照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四、新生儿预参保

(一)办理条件

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任一方为本市户籍参保人员或持有厦门市有效居住证、在厦门参保且正常缴费的外地户籍人员,可在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通过新生儿“秒批”服务为儿童办理预参保登记、缴费与医疗费用即时结算等业务。

(二)办理渠道

1.“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新生儿父母微信搜索“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后进入「一键领码 脱卡就医」栏目,进入新生儿专题页,系统将自动检测当前申请人可“一键办理”的业务清单。(如窗口关闭,可从“待完成事项”进入)

2.支付宝App“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号登录支付宝App,搜索“厦门医疗保障”(或扫描右侧二维码),进入服务号后点击「一键领码 脱卡就医」栏目办理。

3.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可扫描右侧二维码下载),依次点击「办&查-社保业务-参停保办理-一键办业务-新生儿医保秒批」办理。

五、工伤保险

1.参保人凭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可直接在我院门诊和住院使用工伤保险记账。

2.对于符合工伤情形但尚未取得《工伤认定书》的参保人,应先自费就医,并尽快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六、异地参保人就医指引

(一)参保人待遇

异地参保人医保报销待遇,以参保地政策为准,具体可咨询各地医保中心。

(二)医保结算

1.福建省内参保人:根据参保地政策,绝大部分省内异地参保患者无需备案可直接在院内使用医保结算。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2.省外参保人: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院内直接使用医保结算。线上办理渠道如下:1.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2.支付宝APP“厦门医疗保障”服务号;3.“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4.“福建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具体咨询参保地医保中心。

(三)儿童医保结算

在福建省内其他地市参保的其他家庭成员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与儿童绑定医保“亲情账户”,实现“儿童医保码”代展。

七、其他事项

(一)家庭共济账户

1.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人可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将个人账户资金划拨至家庭共济账户,并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等直系亲属与近亲属为共济账户成员。家庭共济账户创建成功后,账户成员可自愿将本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上超过2000元的部分,按所填报的金额划入家庭共济账户,供所有家庭共济账户成员(含本人)使用。

2.创建者的家庭成员参保地在省内不同统筹区的,均支持被邀请加入家庭共济账户。一个有效的家庭共济账户可以有8位家庭成员(含户主),二孩、三孩等均可加入家庭共济账户。共济账户成员持本人医保码或社保卡就医购药时,将自动按成员加入家庭共济账户的先后顺序使用其共济资金,其中创建者的共济资金最优先使用。

3.线上办理渠道:登录闽政通APP(点击“医保服务”)或“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进入“服务”模块),依次点击“业务经办一家庭共济”。点击办理页面左下角的“管理家庭共济”,点击“共济账户划拨”,在【共济金额划拨】模块中输入需划拨的金额,点击保存即可。

(二)其他未详尽医保待遇问题可前往医保服务站窗口了解。


工作地点:门诊一楼医保服务站(收费窗口旁)/7号楼103医保办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电话:0592-288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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